咱来说说法定允许撤销婚姻的情况。有两种事由能撤销婚姻。
一种是因胁迫结婚。要是受胁迫的一方想撤销婚姻,得向人民法院请求。请求的时间有规定,得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那就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一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个请求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被撤销后,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当事人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先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就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
要是遇到这些情况想撤销婚姻,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及时向法院请求。处理同居财产时,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了就让法院判,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