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婚内财产分割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婚内财产,要是达成了协议,这个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两人商量好怎么分财产,法律是认可的。
但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就得由法院来判决了。法院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比如,在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情况下,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财产;要是一方没有过错,而另一方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上也会偏向无过错方。
不过,有些情况比较特殊。要是一方在婚姻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财产时,这个人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这是法律对违法行为的一种约束。
此外,有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这都只属于个人,离婚的时候还是归这个人所有。大家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要清楚这些原则和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