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并准备材料。坚持离婚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
(二)等待法院调解和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
(三)若首次未判离可再次起诉。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坚持离婚一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