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起诉时,若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较小,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快速解决纠纷。
(二)若案件较为复杂,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可经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当事人需做好时间规划。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需在三个月内审结,裁定上诉案件需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