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人误以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才能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其实并非如此。
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是有明确时间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天内就得制作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会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的十天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而对于那些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故,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后的五天内制作好认定书。
认定书制作完成后,一方当事人自己去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行。交通管理部门也会按照规定程序给各方送达认定书,送达的方式有好几种,像直接把认定书交到当事人手上,当事人不在家就留置在其住处,委托其他人帮忙送达,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等。
有些当事人可能会拒绝接收事故责任认定书,但要注意,这并不影响认定书的生效。也就是说,不管你收不收,这份认定书该有的效力还是有的。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仔细查看里面认定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如果觉得有问题,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