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顺序:
1.对方全责导致被撞,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承担医药费。
2.交强险不够支付时,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3.对方没买商业三者险或超出赔偿范围,由全责方自己承担。
(二)索赔办法:
1.可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让其垫付医药费。
2.协商不成,被撞者自行垫付,保留好票据,治疗结束后走法律途径索赔。
3.情况紧急,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