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里的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在父母闹离婚的时候就不会涉及抚养权判决的事儿了。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好比他们已经“升级打怪”成功,拥有了独立处理各种民事事务的能力。简单来讲,就是他们能自己决定很多生活中的大事,父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一直照顾和抚养他们了。
这时候,孩子就像一只长大的鸟儿,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的地方。父母也就不用为了孩子跟对方争来争去,法院也不会再去操心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孩子虽然满了十八周岁,却还在接受高中或者更低层次的学历教育,就像还在学校里“修炼”,没办法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又或者因为生病、受伤之类非自身意愿的原因,导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没办法过上正常的生活。在这些情况下,父母还是得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费用,帮助孩子度过这个困难时期。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遇到类似情况,父母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要是实在谈不拢,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让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