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立刻停车保护现场,若有人员受伤,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等待交警勘查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若电瓶车一方人员受伤,汽车一方无责,汽车交强险会在无责限额内赔偿,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超出部分由电瓶车一方自己承担。
(三)若双方车辆损坏,电瓶车一方要赔偿汽车损失。双方先尝试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汽车车主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