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里,遇上对方犯错,很多人不清楚自己有啥权益。《民法典》中明确了婚姻过错的主要情形。
重婚算大过错,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有配偶还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时间稳定住在一起,这叫与他人同居。家庭里要是有人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其他成员造成身体或精神侵害,就是实施家庭暴力。而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属于虐待,有扶养义务却不养家庭成员则是遗弃。还有兜底的“其他重大过错”,像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怎么劝都不改,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的行为就可能被归进去,具体由法官结合案情认定。
要是配偶有上面这些过错,无过错的一方就能索要损害赔偿。在婚姻中如果遭遇不幸,无过错方可以多留意法律赋予自己的这项权益,维护好自身利益。自己拿捏不准的,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