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处理得先区分债务性质。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责任。
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呢?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也就是认可了的债务;另一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但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通常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要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呢,那就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还。像一方在结婚前欠的债,而且这笔钱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上;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上,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
所以啊,夫妻离婚处理债务时,一定要分清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