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审判里,只认罚却不认罪,往往很难拿到最轻的判刑结果。咱们国家有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得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还得同意给出的量刑建议并且签署具结书。要是只愿意接受处罚,却不承认自己犯了指控的那些罪,那就不符合这个制度的适用条件了。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法院会依据整个案件的所有证据,来审查和判断犯罪事实。要是被告人嘴上说愿意接受处罚,可就是不承认被指控的罪行,那法院就会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来审理这个案子。要是证据足够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就会依法作出判决,而且一般不会有因为认罪认罚而带来的从宽处理。
所以啊,如果想得到相对轻一些的刑罚,就得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好好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比如说积极退还赃款赃物、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尽量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样做才更有可能在量刑的时候得到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