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法律对无过错方有明确界定。无过错方就是在婚姻中没有这些过错行为的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先说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住在一起。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的行为。虐待呢,其实就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家庭成员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至于其他重大过错,得结合具体案件来判断,像赌博、吸毒等恶习,经过多次劝说还不改正的行为,就可能属于其他重大过错。
要是一方存在上面说的这些过错行为,另一方就是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大家在婚姻生活中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这些过错行为,要是遇到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