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债务是可以约定由其中一人来承担的。不过要注意,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
夫妻共同债务呢,本来夫妻双方都有连带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还钱。要是夫妻两人商量好了,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这其实是他们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处理方式。
但是,当债权人来要债的时候,债权人还是有权利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要是有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他们约定的份额,那这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追讨多承担的部分。
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本来就是由这一方自己承担的,所以就不需要夫妻双方再专门去约定了。比如说,一方在婚前借的钱,或者是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就行。大家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