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赔偿:当因名誉受损产生直接经济损失时,像企业订单减少、个人丢失工作等,侵权人要赔偿实际损失金额。
(二)精神损害赔偿:名誉受损致受害人精神痛苦,法院会结合侵权行为方式、场合、后果以及侵权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三)非财产责任:
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立即停止损害名誉的行为。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以合适方式澄清事实。
3.赔礼道歉:可书面或口头进行,内容需法院审查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