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送到当事人手上后,一般是不能拿回去的。它是交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出来的一种公文书证,里面写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原因,还有当事人该承担的责任。
要是当事人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对里面的内容有不同意见,也不能把认定书拿回去撤销。而是要在拿到认定书那天开始算,三天之内,向上一级的交管部门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在申请里要说清楚理由,还得给出主要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上一级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来的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等情况,就会要求原来负责处理这个事故的单位重新调查、重新认定。
简单来说,大家拿到事故认定书就不能再拿回去更改了。不过要是对它有意见,是可以通过申请复核的方式来解决的。在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且准备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