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其评估结果专业权威,一般能获司法机关认可。
(二)若对方拒绝共同委托,我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损,同时保留好评估报告、相关票据等证据。
(三)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自行委托的评估报告等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信;若对方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