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两部分。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过错方的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像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另一方身体受伤,为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
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方精神痛苦的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一方面是抚慰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另一方面也是对过错方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要是你遇到这类问题,可整理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