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私自挪用公款22万以上,应及时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举报,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
(二)对于挪用公款者,若想减轻处罚,应尽快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挪用的公款,争取立功表现。
(三)相关单位应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