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和解后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想让法院制作调解书。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要是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制作调解书。等调解书送到当事人手上,就正式产生法律效力了,这时一审判决就相当于被撤销,二审程序也到此结束,双方都得按照调解书的要求来履行义务。举个例子,在一个民事纠纷中,如果二审期间双方和解,法院制作调解书,那之后就按调解书办,之前一审判决就不管了。
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自己达成和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法院会对撤回上诉的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会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一旦准许,二审程序就终结了,一审判决开始生效。这时候,双方既可以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也可以按照自己达成的和解协议来履行。比如,在合同纠纷里,双方二审和解后撤回上诉,既可以按一审判决还钱,也能按新的和解协议来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