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开庭时间没有明确统一规定。从逮捕到开庭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阶段。
先说侦查阶段,通常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能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刑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需要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最后是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法律帮助,争取合法权益。同时,要相信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公正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