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未离婚但一方却不管孩子、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要知道,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就像盖房子的地基一样,是不能因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而改变的。
要是遇到这种一方不养孩子的情况,子女可以借助法定代理人,一般就是另一方父或母,以子女自己的名义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就好比孩子的权益受到损害了,要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把应得的“补给”拿回来。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还是耍赖皮,不肯支付抚养费,也不用怕。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或者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办法,来保证抚养费能顺利支付给孩子,就像给孩子的生活保障加上了一把“安全锁”。
更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节很恶劣,比如对孩子长期不管不顾,让孩子生活陷入困境,那这一方还可能会涉嫌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逃避抚养孩子的责任,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所以,各位家长一定要依法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