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结束后,通常就不能再交证据了。这是因为仲裁审理讲究及时、高效,庭审结束也就代表着举证的期限到了。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新发现的证据,并且这个证据对案件的结果影响重大,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在庭审结束之前没办法提供这个证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补充提交证据的申请。
仲裁庭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接受这份证据。要是仲裁庭觉得这份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很有必要,就可能会允许当事人提交,并且会再次组织质证。但要是仲裁庭认为这份证据不影响案件的裁决,就可能会拒绝当事人提交。
这里得提醒大家一个常见误区哈,有人觉得只要自己还有证据,随时都能交,这其实是不对的。庭审结束后能不能提交证据,最终的决定权是在仲裁庭手里。所以,咱们在仲裁过程中,一定要尽量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把证据都准备好、提交完,避免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