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庭时诉讼费的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且被法院准许,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费用减半交纳。因为撤诉是原告主动放弃继续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行为,所以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若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这是对当事人调整诉求的一种费用规定,谁变更谁承担这部分费用。
当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这部分费用按正常诉讼费用承担规则处理,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简易程序只是一种审理方式,费用承担还是遵循常规规则。
要是在未开庭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撤诉,诉讼费的承担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决定。
总的来说,未开庭时诉讼费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形和法院的最终决定来确定。遇到这类问题,当事人可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与对方积极沟通,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妥善处理诉讼费承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