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判断债务性质,依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意思表示、债务用途等确定是否为个人债务。
(二)若为个人债务,先用欠债方个人财产清偿;个人财产不足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原则上均等分割,用欠债方分得财产偿还债务。
(三)债权人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共同使用情形,否则法院一般不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