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二)留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出现这些情况时,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三)对于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的,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日起算时效;伤害当时未发现,确诊后能证明是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