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觉得要等受伤情况好转了再去签事故责任书。实际上,事故责任书的作用,就是把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原因以及当事人该承担的责任给明确下来。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还有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来制作的。
事故责任书的制作时间有明确规定。要是一般的事故,从现场调查那天开始算,十天内就会制作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等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十天内也会制作出来。要是事故需要做检验、鉴定,那么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后的五天内就会制作。也就是说,受伤情况好转与否,和事故责任书的出具、签订没有关系。
对于当事人来说,发生事故后要及时配合交管部门的处理工作。收到事故责任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查看里面的内容。要是发现有和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地方,或者对责任认定有不同意见,别着急,是可以依法申请复核的。千万不要因为觉得自己受伤还没好,就拖着不去处理事故责任书的事,这样可能会耽误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