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追讨欠款,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借条确实是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不过法院在判断借贷事实时,还要从其他方面进行审查。
要是借条各项要素完整,内容清楚明白,也没有问题,能直接证明双方有借款的约定,钱也交付了,而且被告拿不出相反的证据来反驳,那原告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可要是被告提出抗辩,说钱没实际交付,或者自己已经还了款,这时候原告只拿出借条,可没办法证明钱已经给了被告。这种情况下,原告还得拿出转账记录、收条,或者找证人来证明借款是真的发生了。
另外,如果借条有涂改的地方,或者内容让人产生歧义,借条的证明作用就会打折扣。所以说,光有借条不一定能胜诉,还得把其他证据都收集齐,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体系,这样才能提高胜诉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