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找不到人时,是可以通过诉讼来离婚的。首先,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这个案子后,由于找不到失踪的一方,就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办法,把诉讼文书送达到对方。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会在规定的地方发布公告,等公告的时间一到,就当作已经把文书送到失踪方手里了。
要是公告期满后,失踪方还是没有来参加诉讼,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对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且做出判决。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原告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种情况的证据就可以。
法院在审理之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且调解也没有用,就会同意离婚。一旦离婚判决开始生效,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就正式解除了。这里要提醒大家,提供证据很关键,一定要尽量准备充分、有效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