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涉及共同还贷房子的处理,有两种情况。
要是双方能协商好,就按协商结果来。要是协商不成,又得分两种情况。
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处理时,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可能的结果是一方得到房子,同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会考虑房屋增值等因素。
如果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是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成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建议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双方先积极协商。要是协商不了,就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同时要注意收集共同还贷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