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开庭的民事案件是存在当庭宣判的可能性的,但不是一定会当庭宣判。按照法律规定,不管案件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告判决的时候都得公开进行。要是当庭宣判了,法院会在十天内把判决书发给当事人;要是定期宣判,宣判后就会马上发判决书。
至于会不会当庭宣判,关键看案件复杂程度、事实查明情况还有证据认定的状况。像那种事实很清晰、证据充足、争议焦点也明确的案子,如果合议庭评议之后能马上作出决定,那法院就可能当庭宣判。我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和李四因为借款纠纷打官司,借条、转账记录这些证据都很齐全,双方对借款事实也没什么争议,这种情况下就有当庭宣判的可能。
但要是案子很复杂,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比较多,或者合议庭还得进一步研究讨论,那法院通常就会选择定期宣判。比如在一些涉及多方当事人、多种法律关系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可能就需要更多时间来理清各种情况。所以二次开庭的民事案件到底会不会当庭宣判,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