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要是男方没有过错,女方提出离婚一般是没有法定赔偿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得符合一些法定情形才行,像有一方重婚、和别人同居生活、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并且呢,这种赔偿还得是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提出来才可以。这实际上是法律在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要是一方平白无故被伤害,法律就会给他撑腰,让过错方付出代价。
要是双方都心平气和的,经过商量,男方自愿给女方一些补偿,这也是允许的。这种补偿给多少没有上限,完全由双方自己商量决定。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法律一般不会过多干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根据法律里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还有经济帮助制度,男方应该给女方适当的帮助。具体给多少,先由双方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要是女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比如没有固定收入、没有住处等,男方就有责任提供一定的帮助。所以,离婚不只是两个人情感的分离,很多时候还涉及到法律问题,遇到相关问题,双方最好多了解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