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并不属于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法院用来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的程序,它的主要目的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权利状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当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裁决的请求。这种情况适用的是《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属于仲裁司法审查程序。
法院在审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时,要审查仲裁裁决是否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这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功能都不一样。特别程序侧重于确认法律事实或权利状态,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着重审查仲裁裁决本身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所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不会按照特别程序来进行审理。在实际生活中,大家可别把这两种程序弄混了,要清楚各自的适用范围,这样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才能准确地走相应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