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的分配有明确规定。如果债权人要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比如说,一方婚前借了钱买了辆家用汽车,婚后一家人都在使用,债权人就需要提供买车用于家庭出行等相关证据。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主张权利,一般会把它当作夫妻共同债务。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跟债务人明确约定这是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夫妻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而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个情况,那么就不用按共同债务处理,而证明这些情况的责任在夫妻一方。比如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这个约定,此时一方借的钱就可能不算共同债务。
还有两种情况,夫妻一方和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欠下的债,另一方不用承担。要是想主张债务不成立,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是虚构的债务或者是违法犯罪产生的债务。
法律建议:债权人在借钱时,最好明确债务性质,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夫妻双方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承担不应有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