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情况简单、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无大争议,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能较快拿到判决结果,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案件相对复杂,适用普通程序,通常需等待六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向上级法院报批。
(三)若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进入二审,法院会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