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等情况中,即便双方负同等责任,受害人也可能主张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有人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那就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的费用。这里的同等责任,只是对双方责任比例的一种划分,并不影响受害人去主张这些赔偿。
具体来说,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耽误工作的时间,还有他的收入情况来确定的。护理费则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的人数以及护理的期限。营养费是参考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按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来确定。
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双方要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要是双方都是开机动车的,一般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那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可能会更高一些。所以,大家可别以为同责就不能主张这些费用了,符合条件的话,是完全可以争取自己应得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