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害人一方,若希望多获得赔偿,可在合理范围内与对方协商,提出略高于法定赔偿数额的要求,但要考虑对方接受程度,避免过度要求导致对方放弃争取谅解书。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若想获得谅解书,可在经济能力范围内适当提高赔偿数额,但要衡量付出与从轻处罚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