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诉讼费是有可能减半收取的。先说几种能减半的情况。要是案子最后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那案件受理费就会减半收取。另外,如果案件是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同样也会减半收案件受理费。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被告提起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和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把这些一起审理,那这几方的案件受理费也会分别减半收。
但也有不能再减半的情况。当法院改变了原来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结果时,就不能再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减半收取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案件受理费的。至于其他的诉讼费用,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能不能减免。所以大家在参与诉讼的时候,要多留意这些细节,清楚自己在费用方面的情况,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则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