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他人没办法帮你撤销离婚申请。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得自己拿着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同时,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和《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起存档。
这么规定是为了保证撤回申请是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想法,所以必须得本人去办,别人不能代劳。要是让他人帮忙,可能就无法确定是不是当事人真心不想离婚了。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个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特殊情况或疑问,也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