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已经签字的债务,到底由谁负责,得区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这个债务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事后认可了这笔债务,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这笔债务得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通常要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签字的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但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那它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偿还。
不过,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这时候就得看债权人能不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借的。如果能证明,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一起负责;要是证明不了,那就属于个人债务,只能由签字的那一方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