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缓刑是针对特定情况的一种规定。具体来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被宣告缓刑后,可以戴罪立功。要是他们有立功表现,就可以撤销原来判的刑罚,以后也不会再当作犯罪处理。
不过,要是军人在战时缓刑期间没有立功,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用再执行了。
但有几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在战时缓刑考验期内又犯了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那就得撤销缓刑。法院会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重新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来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另外,要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又或者违反了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而且情节比较严重,这种情况下也应当撤销缓刑,还是要执行原来判的刑罚。简单来讲,战时缓刑给了犯罪军人一个改过立功的机会,但要是不遵守规定,还是会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