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发票被拿走,可先协商归还,协商无果收集其他证据主张权益,造成损失可走法律途径索赔。
法律解析:
在自己垫付医药费后,发票是证明费用支出的重要凭证。当发票被拿走,与对方协商归还或约定处理方式是较为温和的解决办法。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应遵循诚信原则,拿走发票的人若出于合理目的拿走,有义务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协商不成,付款记录、医院缴费凭证、病历等证据可在保险理赔或赔偿纠纷中发挥作用,证明自己垫付费用的事实。相关机构会根据这些证据来认定权益主张。若因对方拿走发票导致自己遭受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若遇到此类情况且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