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诈骗犯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明确诈骗犯在其中的份额,执行时仅针对该部分财产,不涉及配偶合法所有部分。
(二)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诈骗犯的退赔等责任,法院可对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三)配偶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主张权利,法院会审查理由是否成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