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家庭妇女在财产分割方面是有相应权益的。
先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挣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得到的收益,还有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家庭妇女有权利要求平等分割这些财产。要是夫妻俩商量不好怎么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还有,如果家庭妇女为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更多的义务,那么她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要是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有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
另外,如果对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家庭妇女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有些家庭妇女可能会觉得自己没出去工作挣钱,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吃亏。其实不是这样,法律充分考虑到了家庭妇女在家庭中的付出,保障了她们在财产分割上的合法权益。所以,家庭妇女遇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要知道自己有这些权利,勇敢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