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总免不了牵扯债务问题,如果妻子对丈夫的欠款毫不知情,这债务该怎么算、怎么处理,得看具体情况。
根据《民法典》,要是丈夫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钱,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像拿去赌博或者投资他自己的企业,而妻子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那这笔债通常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得他自己还。这就好比丈夫偷偷给自己买了个奢侈品,没跟妻子商量,那这钱肯定不能让妻子一起承担。
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妻子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俩都得还钱。比如丈夫借钱用来和妻子一起经营的店铺,那这笔钱就不能只让丈夫一个人还。
要是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到底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有争议,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解决。在法庭上,说这是个人债务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没花在家庭共同生活上。没借钱的妻子这时候就得留个心眼,收集一些证据,像丈夫借钱干啥去了的证明,还有自己确实不知情的证据,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