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要是捡到别人的财物,这一般属于拾得遗失物,是民事行为,不会涉及刑事立案。不过要是捡到东西的人拒绝把财物还给失主,那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了,而侵占罪是有立案标准的。
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打着非法占有的主意,把帮别人保管的财物、别人遗忘的东西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而且数额比较大,还死活不还给人家。每个地方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太一样,一般是5000元到1万元以上。
当你捡到别人财物的时候,你有责任好好保管,并且尽快还给失主。要是失主找到你要东西,你就得还。要是你起了坏心思,不想还,而且财物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失主就可以去法院告你,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这里要提醒一下,这种立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不是由公安机关来侦查的公诉案件。失主得自己去收集证据,证明财物被别人占了,而且符合立案标准,然后才能去法院起诉。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捡到东西后别想着据为己有,主动联系失主或者交给警察,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你是失主,发现财物被人侵占,要及时收集好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