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起诉离婚但被告不想离,应对办法如下。在打官司时,被告得积极回应诉讼,跟法院讲明白自己不想离婚,并且说明理由。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要是被告觉得两人感情还没到那一步,就得拿出证据来,像一起生活时的温暖事儿,互相帮助的经历等,证明两人还有感情,还有和好的可能。
2、要是在头一回打官司时,被告有充足证据证明感情没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不过要是原告在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和被告分开住满一年又起诉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准许。
3、双方也可以试试在法庭外面协商解决,或者在法院的帮助下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两人能好好交流,试着解决导致离婚的矛盾和问题。要是能谈拢,就不用接着打离婚官司了,婚姻关系也能维持下去;要是在调解中把离婚的事儿,像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这些都商量好了,也能以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省得判决离婚时两人闹得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