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高院的判决结果不服,有几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其一,申请再审。依据相关法律,若当事人觉得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误,一般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是当事人一方人数较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申请再审得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要是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或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情况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法院会对申请审查,符合法定情形就会裁定再审。
其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是逾期没对再审申请给出裁定,又或是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当事人就能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申请,检察院会审查,符合条件就会提出相关建议或抗诉。
其三,申诉。当事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诉,表达自身诉求与理由,不过申诉不一定会启动再审程序,但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