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且调解也没用,法院就应当准许离婚。这里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居的,要是因为工作、学习这些客观原因分开住,可不算数。并且,这两年得是连续不间断的。就像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开始分居,中间又一起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再分居,那分居时间就得重新算。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是一方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要求离婚,就得拿出证据来。比如可以找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开的证明等,用这些来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间。
不过,就算没达到分居满两年的条件,要是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所以,大家别以为只有分居满两年才能离,只要能证明感情没了,还是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结束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