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保障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而且对夫妻离婚的次数没有限制。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可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签好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申请的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申请及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要是冷静期没人反悔,期满后一起申请,登记机关查明是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好了,就会登记并发离婚证。
要是一方想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要是感情确实破裂且调解没用,就会准予离婚。
虽然法律上对离婚次数没限制,就算离婚200次,每次都按法定程序来,也不会有不当处理。但这么频繁离婚会带来社会和家庭问题,所以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