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到了第31天人还没出来,这并不一定就代表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了。咱们来详细说说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在咱们国家,要是公安机关拘留了人,觉得这人得逮捕,就得把案子交给检察院来审查决定。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在把人拘留后的三天内,把审查批捕的申请提交给检察院。要是有特殊情况,时间能延长个一两天。要是碰到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捕申请的时间能延长到30天。
这就意味着,对于符合特定情况的嫌疑人,公安机关最多在拘留30天内把案子交给检察院审查批捕。而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要在7天内做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
所以,刑拘第31天人没出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公安机关在第30天就把案子交给检察院审查批捕了,现在案子正在检察院那儿审查呢;另一种可能是公安机关还没把案子交上去,还在继续侦查,毕竟30天只是最长的提交时间,不是说非得第30天就交。
给家属们提个实用建议,要是想知道案子进展咋样,可以联系办案机关问问。要是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是会有通知的。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知道下一步该咋办。